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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社务] 朗吟诗社章程与人员名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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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9-17 22:37:4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易林人 于 2023-2-6 12:05 编辑

朗吟诗社章程
一,诗社名称:朗吟诗社
二,诗社性质,民间社团。以诗词创作为主,进行交流,采风等团体活动。保持纯民间社团的相对独立性。针贬邪恶,弘扬正义,宣传爱国主义与民族精神,发扬与传承诗词国粹。
三,本社采取发起人制。由三个具有一定影响力,志同道合的诗人发起,且发起人为本社常任理事。
四,诗社最高议事机构为理事会。理事会成员由常任理事三人,理事若干人组成。理事由社员提名,全体社员投票决定。本社所有理事、常务理事、机构成员,年满七十五周岁则退出职务,但终身保留为社员。
五,常任理事保持三人,由于任何因素少一人,则补充一人且经其他二人同意。
六,诗社常设办事机构,值班社长一名,秘书长一名。其他人员若干名。秘书长在社长领导下工作。
七,值班社长由三位发起人轮值,任期为二年。
八,秘书长由理事会推荐,并投票产生。原则上由长居岳阳市的社员担任,任期为三年。

九,新社员由老社员推荐,理事会表决通过。凡反党、反社会、反国家言论者,骄傲自大爱攻击他人者,品性不良者,诗词水平低下者均不得纳为新社员。社员人数以少而精为原则。
十,推荐新社员程序为——提交作品不少于十首——理事会三分之二成员表决通过——成为社员。
十一,社员须是岳阳籍诗友或者长期在岳阳工作或生活的诗友。
十二,理事会议,由社长组织不定期举行。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体社员大会。
十三,诗社章程讨论通过后,保持相对稳定。如修改章程,须三位发起人一致通过。实行发起人一票否决制。
十四,社员采风与交流活动,任何社员都可以发起,如须费用实行AA制,且安全责任自负。
十五,出纸质社刊与网刊,由理事会推荐一人任总编,负责组阁编辑部执行编辑。必须严把文字质量关,总编辑向理事会负责,保护本社声誉。
十六,本社不收取会员费,但接受社会与个人赞助,一旦接受则为诗社公有,实行使用经费审批制度,由理事会审议通过,具体另行制订财务制度。
十七,本社为非盈利机构,社员入社自愿,退社自由。社员退社向秘书长提出即可。由秘书长向全社通报。
朗吟诗社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2022.9月修订
朗吟诗社社员守则

一、社员行为准则
1、热爱诗词文化,乐于传承与创作。
2、热爱本社,团结社友,不失文人礼仪。
3、积极宣传本社,维护本社声誉,努力提高本社与个人知名度。
4、遵守国家法纪,不发表不当言论,不参与讨论时局敏感问题,不信谣,不传谣。
5、无奴性,无媚骨,保持文人气节。
6、积极向本社投稿,发表优秀作品。
7、关注本社事务,向理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8、积极组织诗词活动,并愿意为社友组织的活动提供方便。
9、尽量参与本社社员群诗词互动,正当交流诗词艺术。
10、向本社推荐有真才实学,品性优良的诗友。
二、社员不良行为劝退
1、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。
2、丧失道德底线,社会名声恶劣。
3、过度沉迷,荒废事业与生活,影响家庭稳定。
4、不忠不孝,无情无义,自私自利者。
5、自以为是,狂妄自大,恶意攻击他人。
6、造谣生事,拉帮结派不利于团结。
7、长期没有作品,也不参与交流。
8、两年以上不参加本社活动。
9、经常在社群散布或转发,黄、赌、毒等低俗内容。

朗吟诗社社员名单:(排名不分先后)

钟吉豪 李兴旺 钟敦和
方叔季 罗丛红 谢源秋 
曹国祥     巢坤龙 徐先军 
游朝阳 范东学     李有福 
李厚军 彭芬芳  易正虎
何跨海  刘贻捌  沈三柏
李红梅
 楼主| 发表于 2022-10-1 14:10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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